海外投資者資訊
澳大利亞外國人投資審查制度設立的主要目的就是為了鼓勵外國人投資,因為外國人的投資為我們的經濟和社會貢獻良多。然而,澳大利亞政府也設置了一個程序來確保這些投資不會違背國家利益。
「外國公司」和「個人」在收購澳大利亞企業的某些特定權益時,需遵循『外資收購和購併法』。該法所定義的「外國人」,是指外國所控制的公司和平常不居住在澳大利亞的自然人。
如聯邦財長認為,收購所導致的澳大利亞企業或土地所有權受海外控制將違背澳大利亞的國家利益,該法可以禁止此類收購。澳大利亞政府的外國投資政策和該法令適用於:
- 對資產或該交易值估價超過1億澳元的澳大利亞企業的大量股份或投票權的收購
- 收購澳大利亞企業所有之超過價值1億澳元的資產
- 收購擁有之資產超過50%為土地的澳大利亞企業
- 提案設立新企業的投資總額涉及1000萬澳元或以上
- 外國政府及其代表機構的直接投資,不論投資額大小
- 收購土地(包括通過超過5年以上的租賃或通過許可證或權益)。
如聯邦財長認為以下情況存在,可以在收到通知的30天內(最多可延長至90天),發出指令禁止任何股份、資產或土地的收購:
- 公司/業務/資產將被外國人控制
- 結果會違反國家利益。
如果不發出禁令,聯邦財長還可以加強制加入具有法律約束力的條件,以預防該收購違反國家利益。
雖然澳大利亞政府的外國人投資政策聲明提供了一些指南,此法案並沒有 對「國家利益」作定義,或註明哪些做法會違背該利益。
諮詢過程
澳大利亞政府財政部會向聯邦、州和領地組織諮商,以找出潛在的國家利益問題,並向聯邦財長提供意見。
這些組織所提供的資料可以包括投資者、標的物或其所涉及的企業領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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